据《文学报》记者徐春萍报道,《独生子女宣言》中的一张照片引起诉讼。照片上是头戴成人仪式五角星帽的两男两女,他们四个人手拉着手,照片中仍能隐约看到第5个人的半个身影。下面有这样一段文字:“他们年轻,但早熟、敏感,爱情早早来到他们中间,让他们迷惘,也让他们成熟。”现已成为大学生的四名少男少女为此向法院提出起诉,状告女作家陈丹燕和出版该书的南海出版公司,理由是该照片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和肖像权。
这四名大学生是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生陈宇华,复旦大学物理系学生俞艺海,外文系学生姚婷,北京大学力学工程系学生俞麒峰。1996年5月18日,作为上海市行知中学的高三学生,四人来到共青森林公园,参加由共青团上海市委主办的上海市十八岁成人仪式。原《青年报》摄影记者钱海文在这次成人仪式上拍下了这张新闻照片,后由陈丹燕转交给了《独生子女宣言》编辑。四名大学生表示,这张照片使他们各自成了同学们玩笑的话题之一,对于这些“无中生有”的玩笑,面对半信半疑的父母,他们不知该如何回答才能使父母相信。
1998年6月,四名大学生正式向长宁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,12月,本案移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,四名大学生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在该书发行地区内消除不良影响,并在相应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,再版时将相同插图除去,并要求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。